宇通重工被认定为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发表时间:2015-03-11   浏览次数:1837次
         近日,河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豫科【2015】18号文,认定宇通重工、宇通环保科技两个公司为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税局、地税局为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联合下文采用新的要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国内企业只要满足新要求,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将减免10%的税,即由每年上缴25%减少到只交15%的税收。2008年技术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公司各部门的协作,公司以全省最高分通过了申报材料的评审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此项资质和荣誉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到期后必须复审,复审通过后再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六年后必须重新认定。2011年到期后公司通过了复审,2014年公司已享受了六年的税收优惠,为公司减免税收上亿元,为公司增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也提供了有利的支持,在公司产品和对外项目的招投标、各种科技项目的申报和企业形象对外宣传中都起到了非常正面的作用。


  2014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税局、地税局通过六年的高企认定工作的开展,总结了经验,为规避外企对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意见,四部委又重新出台了更严格的高企认定办法。由于我公司原认定的高企资质到期,必须重新认定,同时宇通环保科技也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任务非常艰巨。此项工作对公司极为重要,李勇董事长非常关注,将此项工作列为2014年的重点工作并要求由技术中心全权负责此项工作。为克服困难完成公司极为重要的重点工作,技术中心办想尽了一切办法,包括组织和召集公司内各部门相关人员集中办公撰写各自负责的申报材料、聘请省内著名科技和财务专家讲解申报要求和材料准备、和相关认定单位保持紧密联系随时掌握高企认定的最新信息,评审过程中,技术中心办相关人员放弃高温假期休息去高企认定的第一线时刻关注认定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最后,在公司李总等相关领导的亲切关注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圆满的完成了公司两个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宇通重工、宇通环保科技两个公司被正式认定为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新年伊始,喜讯传来,预示着公司将以新的面貌,迎接各种挑战,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